問答題【簡答題】
計算分析題:
甲上市公司(以下簡稱甲公司)經批準于2×10年1月1日以50000萬元的價格(不考慮相關稅費)發(fā)行面值總額為50000萬元的可轉換公司債券,用于建造某機器設備。
該可轉換公司債券期限為5年,票面年利率為4%,實際年利率為6%。自2×11年起,每年1月1日付息。自2×11年1月1日起,該可轉換公司債券持有人可以申請按債券轉換日的賬面價值轉為甲公司的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初始轉換價格為每股10元。
其他相關資料如下:
(1)2×10年1月1日,甲公司收到發(fā)行價款50000萬元,所籌資金用于某機器設備的建造,
該機器設備的建造于2×10年12月31日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tài)并交付使用。
(2)2×11年1月2日,該可轉換公司債券的40%轉為甲公司的普通股,相關手續(xù)已于當日辦妥;未轉為甲公司普通股的可轉換公司債券持有至到期,其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一次結清。假定:①甲公司采用實際利率法確認利息費用;②每年年末計提債券利息和確認利息費用;
③2×10年該可轉換公司債券借款費用全部計入該機器設備成本;④(P/A,6%,5)=4.2124,(P/F,6%,5)=0.7473;⑤不考慮其他相關因素。
要求:
(1)分別計算發(fā)行時可轉換公司債券負債成分的公允價值和應計入資本公積的金額,并作出
相關分錄。
(2)計算甲公司2×10年12月31日應計提的可轉換公司債券利息和應確認的利息費用。
(3)編制甲公司2×10年l2月31日計提可轉換公司債券利息和應確認的利息費用的會計分錄。
(4)編制甲公司2×11年1月1日支付可轉換公司債券利息的會計分錄。
(5)計算2×11年1月2日可轉換公司債券轉為甲公司普通股的股數(shù)。
(6)編制甲公司2×11年1月2日與可轉換公司債券轉為普通股有關的會計分錄。
(“應付債券”科目要求寫出明細科目;答案中的金額單位用萬元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