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答題

【計算題】某個體商店為增值稅小規(guī)模納稅人。2012年2月該個體商店購置一批商品,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上注明價款3000元,增值稅510元。當月零售貨物取得銷售收入22400元;用部分外購商品抵債,市場含稅售價為1500元;將部分外購商品用于職工福利,市場含稅售價為1250元。該個體商店當月應納增值稅是多少?

答案: 應納增值稅=(22400+1500)/(1+3%)*3%=69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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