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26日,某送變電公司施工項目部安排進行220kV某變電站2號主變壓器安裝、電纜敷設和主變壓器中性點電流互感器試驗工作及新擴建間隔電流互感器試驗。
12時30分,試驗小組完成110kV荊同Ⅱ線電流互感器變比試驗后,準備做伏安特性試驗。12時45分,小組負責人查×在無人監(jiān)護的情況下,用絕緣桿拆除A相電流互感器試驗接線時,站立位置不當,手持絕緣桿站立不穩(wěn),倒向鄰近的運行開關與電流互感器間的連接線,發(fā)生放電,查×被電弧灼傷。
試分析該起事故中的違章行為。
2006年3月17日,某供電公司變電檢修工區(qū),按照月度計劃對110kV某變電站一次設備進行定檢、預防性試驗和清掃。根據工作分工,某電力勞動服務隊承擔35kV一次設備的清掃工作,工作票由變電檢修工區(qū)試驗班工作負責人寇××辦理并擔任監(jiān)護人。8時50分,工作負責人寇××向作業(yè)人員交待了工作內容、工作地點、現場安全措施及帶電部位,經詢問無疑義,履行工作票簽字手續(xù)后開始工作。
11時14分左右,該電力勞動服務隊工作人員何××在35kV552隔離開關(線路隔離開關)清掃工作完畢后,未征得監(jiān)護人寇××同意,擅自越過掛在552隔離開關(線路隔離開關)與562隔離開關(線路隔離開關)之間水泥構架上的“止步,高壓危險”標示牌,進入35kV川米聯線562隔離開關(線路隔離開關)間隔,引起562隔離開關線路側C相對其左腿放電,造成人身觸電灼傷。
試分析該起事故中的違章行為。
2006年3月3日,某220kV變電站由外包單位某電氣安裝公司對潘花樂1230、新中1377正母閘刀刷漆。工作許可后,工作負責人對兩名油漆工(系外包單位雇傭的油漆工)進行有關安全措施交底并在履行相關手續(xù)后,開始油漆工作。
13時30分,完成了潘花樂1230正母閘刀油漆工作后,工作負責人朱××發(fā)現潘花樂1230正母閘刀垂直拉桿拐臂處油漆未刷到位,要求油漆工負責人汪××在新中1377正母閘刀油漆工作完成后,對潘花樂1230正母閘刀垂直拉桿拐臂處進行補漆。
14時,工作負責人朱××因要商量第二天的工作,通知油漆工汪××暫停工作,然后離開作業(yè)現場。而油漆工汪××、毛××為趕進度,未執(zhí)行暫停工作命令,繼續(xù)工作,在補漆時走錯間隔,攀爬到與潘花樂1230相鄰的潘荷新1229間隔的正母閘刀上,當攀爬到距地面2m左右時,潘荷新1229正母閘刀A相對油漆工毛××放電,造成110kV母線停電和人身灼傷,并且導致由該變電站供電的3個110kV變電站失壓。
試分析該起事故中的違章行為。